關于實行古城區都市生活垃圾處理費與水費捆綁事情的通告
廣大市民朋友:
目前,古城區都市生活垃圾量逐年增加、收費難度大、收費率低、政府財政扶持壓力持續加大,爲方便群衆繳費,做到公平公平公道,借鑒昆明、西雙版納、普洱等省內其他都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乐成經驗,根據國家發改委、住建部關于印發《垃圾處理收費方法改造試點事情指導意見的通知》(發改價格【2009】1729號)和三屆古城區人民政府第24次常務會議精神,決定從2016年7月1日起對環衛服務對象中與麗江供排水公司確立供用水關系的“一戶一表”用戶的都市生活垃圾處理費與水費捆綁收費,收費名稱、收費性質和收費標准不變,仍然執行麗江市發改委《關于制定麗江市古城區都市生活垃圾處理價格的通知》(麗發改價格【2010】160號)的規定,有物管的小區居民戶每戶每月5元,其他居民戶每戶每月8元。
特此通告
麗江環衛綜合服務有限公司
2016年2月24日